附属机构:共享资源

在之前的文章中("下属机构:共享员工“),我们研究的是如何关联的501(c)(3)组织的501(c)(4)社会福利机构(或符合501(c)(6)企业联盟)就可以‘共享’的员工。这种隶属关系提供协调活动和共享资源,以更有效地进一步共同目标的能力。但是,正如我们所指出的,附属组织必须保持适当分离,以减轻对(1)负债上升的风险,从一个机构到另一个与一个组织的活动(2)归属到其他。将符合501(c)(3)组织必须特别小心,以确保附属组织的政治干预活动不归因于的501(c)(3)组织,由于其控制,或提供资源,它的子公司。因此,符合501(c)(3)组织一般应确保其只支付其公平份额的共享资源,如果这些资源可以通过其子公司被用来从事或支持政治干预活动。

附属机构 - 共享空间

有一些与共享公共设施或空间的附属组织相关的选项和陷阱。这篇文章将审查用规定的501(c)的例子有一个新的501(c)一对夫妇的选择(3)组织(“慈善”)(4)子公司(“行动基金”):

  1. 慈善机构租赁/转租空间给行动基金。
  2. 根据向行动基金提供服务的合同,进行行动基金的运作,从而消除了行动基金向慈善机构租赁/转租空间的需要。

根据备选方案1,慈善会希望从行动基金收到不下的与空间相关的成本的公平份额。如果它是由慈善租用了一个空间,慈善会想转租行动基金行动基金使用的空间。例如,如果慈善使用的空间的80%和行动基金使用的空间的20%,那么行动基金应该这个公式下支付租金给慈善机构的20%。

但是分析通常比较复杂,因为可能有一些专门使用的空间和一些常用的空间。例如,慈善机构可能只使用50%的空间,行动基金可能只使用10%的空间,两个组织可能都使用40%的空间。一种可能合理的分配方式是,向行动基金收取10%的租金(专用空间),加上40%的租金(公用空间)的一半。在这种情况下,行动基金将承担30%的租金。但可能还有其他因素,包括公共空间的实际使用,可能需要不同的分配方法。

如果慈善行动基金拥有的所有普通员工,谁使用的空间,没有空间的是独家或者组织其他工人,分配方法可基于对雇员和工人花工作慈善的时候,他们花的时间行动基金。例如,如果员工和其他工人花费他们的慈善工作时间和他们的行动的时候了基金工作的25%,75%,行动基金应该这个公式下支付租金给慈善机构的25%。

不管分配方案的,慈善会希望确保它没有违反其自身的租约如果是转租空间行动基金。此外,双方将要在适当的协议,以记录转租。如果慈善机构拥有的设施,租赁出去,以行动基金,双方应订立适当的租赁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慈善可能要基于使用一个公平的市场租赁值的公式行动基金进行充电。

根据备选方案2,慈善可能仍然是唯一乘员的设施或空间。因此,租赁或转租可以不是必需的。然而,慈善可能要使用以上的独立承包商协议中说明,以帮助相同的分配方法,保证它至少恢复其资源用于行动基金的利益成本。例如,如果慈善是由行动基金合同提供行政服务,慈善应该收取至少其员工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费用,包括他们的利益的量。它应该收取至少空间的成本占据其员工和其他工作人员,并以行动基金提供服务的使用的其他资源的成本。或者,如果慈善收费行动基金公平市场利率的服务(而不是成本分配比率)所有这些费用可能会被计入方程式。

共享开销非员工相关

如果附属组织分享共同的设施或空间,它们也可以分享与空间(统称“开销”)的公用设施和其它开销相关的项目带来的好处。同样,慈善会希望确保它至少recoups开销归因于行动基金的成本。这可通过使用以上描述的比例中的一个来计算。例如,如果,集体,慈善行动基金员工和其他工人花了慈善的时间工作的75%,他们的行动的时候了基金的工作25%的空间,而全部用于两个组织,那么公平的开销比率成本分配到行动基金可能是25%。但个别事实和情况可能意味着另一个公式应该被使用。

将记入行动基金的间接费用项目可能包括:水电费;存储;设备租赁和维护;慈善机构拥有的设备和家具折旧;责任保险费和其他保险费;一般办公用品;一般电话服务(如共用);其他电信设备;电脑及文字处理用品;地方税收; software license fees; subscriptions and other publications; internet access costs; and legal expenses.

在可行的情况下,通过让每个组织跟踪并为自己的使用付费,而不是使用单一的管理费用比率,可以更准确地划分某些成本。许多复印机都有使用记录功能。两家机构可以分别聘请一名顾问。商务旅行和相关的差旅费用通常最好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配,并考虑到与每次旅行相关的目的和活动。

附属机构 - 资源共享协议

附属机构往往会进入资源共享协议,以纪念他们的有些资源是共享的相互了解。Sharing resources without a formal written agreement may heighten the risks of ascending liability from one organization to the other and attribution of the 501(c)(4) organization’s activities to the 501(c)(3) organization, which could jeopardize the latter’s tax-exempt status.

在资源共享协议中包含的内容当然会根据共享的内容和如何适当分配成本而有所不同。在使用成本分摊公式的情况下,各方必须仔细评估该公式如何适用于每个分摊成本领域,以及是否需要对个别分摊成本领域进行任何修改。

如果一个组织被另一个组织承包提供服务,双方可能会签订单独的独立承包商协议,尽管独立承包商协议和资源共享协议结合在一起并不少见。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必须清楚准确地描述双方之间的关系。否则,就可能会不清楚个别雇员是属于一个组织的雇员,还是属于两个组织的雇员。

如果一个组织要与另一个组织共享租用的空间,双方可能需要签订一个单独的转租协议,如上所述。这通常需要房东的通知或批准。对于这种转租,会有相关的考虑,包括保险。

资源共享协议也可能包括附属组织正在合作或协调的其他特定领域。他们可以共享一个拥有商标/服务权的名称。他们可以经营共享网站或社交媒体帐户。他们可能会产生联合出版物。它们可以具有通过其中一个组织产生由其它组织使用的材料的结构。他们可能会共同主办的活动。他们可以一起筹款。这些活动提高,这将在以后的文章中加以解决更多的具体问题。如果你在华盛顿是在周三,4月25日,我会在这些问题上的发言2018年乔治城法律非盈利治理会议-慈善倡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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