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项目:慈善与否?

艺术调色板

一个致力于促进艺术的组织可根据《国内税收法典》(以下简称“法典”)第501(c)(3)节获得免税资格,办法是强调其教育免税的目的和教育公众有关艺术的目标。要确定该组织是否符合501(c)(3)条的豁免条款,最困难的部分是要弄清该组织是否主要服务于慈善和/或教育目的,还是服务于不被允许的私人或商业利益。

教育的目的

教育,501(c)中的含义(3)内,涉及:

  • 为提高或发展个人能力而对其进行的指导或训练;或
  • 就对个人有用和对社会有益的课题向公众提供指导。

在艺术组织的范围内,教育的目的可以通过指导学生发展他们作为艺术家的能力(例如,艺术学校)或通过指导公众某种特定的艺术形式(例如,交响乐)来达到。

例子

以下是服务于豁免目的的艺术项目的例子:

  • 举办一年一度的电影节,让不知名的电影人有机会展示他们的电影;
  • 资助有需要的艺术家,以鼓励创作艺术和学术;
  • 为一个可能不会接触到这些作品的社区赞助演出;和
  • 提供工作坊,赞助市民音乐会,并确保支付约定为年轻音乐家和歌唱家,以提高自己的专业地位。

相反地,下列活动可能也不会例外:

  • 销售艺术作品和分发进行到个别艺术家(前提是这样的艺术家不是慈善类弱势受益者的一部分,无论是物理地,经济地,或以其他方式);和
  • 赞助,广告,营销和销售上崭露头角的或未知的编剧,导演和演员的电影。

私人利益

第501(c)(3)条为了促进组织的豁免目的,组织不得在数量和质量上给予任何非偶然的个人或实体以任何金钱或其他利益。从质的意义上说,私人的利益必须与使公众普遍受益的活动相联系。简单地说,人们可以考虑在不损害私人利益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达到同样程度的公共利益。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它就不是偶然的。此外,为了在数量上是附带的,在整个公共利益的背景下,私人利益必须是微不足道的,并与之相平衡。(看到私人利益规则)。

艺术机构应该警惕潜在的私人利益的问题,特别是避免优待董事,管理人员,或主要捐赠者(或他们的亲属,有关的公司,朋友或商业伙伴)。他们还应该注意到导致给个体艺术家,包括在组织营销和销售艺术家的作品的佣金支付该组织的活动,可能会造成什么样的IRS认为禁止私人利益。

在决定属下的利益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该组织的商业活动的程度和性质。虽然没有商业活动的具体金额是决定性的,一般美国国税局会看所有的事实和情况,看是否活动的商业性质是偶然的,或实质性的,足以胜过慈善或教育价值,但无法操作测试。

商业性

商业性原则,法院的产品,看是否一个非营利性组织,其方式是确定该组织是否是主要的免税目的的赞助工作的目的过于商业化运作。一般来说,在将商业性原则,国税局或法庭将期待一个非营利性是否在那些与营利实体直接竞争的活动。他们会考虑的因素,如定价,营销方式,收入,工作人员的来源和用途盈余来确定活动是否过度商业化。非营利艺术机构应开展活动时牢记这些原则,以不危及其免税地位。(看到无关营业收入与商业性质的学说)。

美国国税局已经发布了一系列与艺术项目相关的规定,这些规定表明,只要没有真正的艺术家直接受益,艺术组织就可以以教育的名义进行商业运作,以出售艺术或与艺术相关的物品。(然而,见启规则79 - 369-一个为创造、发展和促进当代交响乐欣赏而成立的组织获得豁免,尽管它的主要活动是录制和出售非商业音乐出版和录音行业的相对不知名的作品,这些作品主要卖给教育机构。

其他收入的裁决表明,一个艺术组织可以达到教育的目的,只要程序在非商业的方式呈现。在非Docketed服务咨询审查,国税局拒绝豁免的组织,生产低成本影片提供给行动和未来的导演,编剧,演员援助。尽管该组织计划,不论其商业吸引力的赞助电影,他们还通过分销商计划,征求电影,广告,市场,后来可能出售这些电影。国税局说,这并没有操作测试因“确定的商业色彩。”

艺术机构应该警惕潜在的商业性问题,并考虑,除其他事项外,他们是否正在做以下最好进一步他们的501(c)(3)任务,而不是使大多数利润:

  • 选择艺术家(与使命相关的择优标准>商业吸引力);
  • 选择艺术作品(基于使命的择优标准>商业诉求);
  • 选择展览及/或表演场地(尽量增加公众可及性);
  • 设置艺术作品体验价格(如门票、门票价格);
  • 对艺术作品的体验和/或销售进行营销;
  • 选择分销商;
  • 出售艺术作品的;
  • 提供与活动有关的补充教材;和
  • 资助活动(捐赠支持是慈善活动的证据)。

其他资源

符合501(c)(3)条的艺术团体资格(免税方案名律师)

新发展(6/8/16)

哈奇总结了对免税的私人博物馆的评论,对发现的注释(参议院财务委员会,6/2/16)

博物馆的税务状态参议员质疑(纽约时报,11/29/15)

与Gene Takagi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