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非盈利法:将自我交易禁止

加州非营利性公益机构法律规定的第5233和禁止自我交易。一种假公济私交易被定义为“一个交易该公司是一个党和其中一个或多个董事有重大经济利益,不符合第(1),(2)或(3)细分的要求(d)”(在下面的段落中讨论)。凡假公济私交易已经发生,法院可责令有关董事采取某些行动,并赔偿损失作为法院酌情将提供一个公平合理的补救措施的公司。

部5233(d)(1)的异常要求总检察长或它完善之前或之后,法院批准该交易。

部5233(d)(2)的异常要求所有以下事实成立:

  • 该公司签订了自己的利益交易。
  • 本次交易公平合理,为它进入交易时公司。
  • 在此之前完善有关交易的交易或其任何部分董事会授权或不计算感兴趣的董事或董事表决通过,然后在办公室的多数董事的批准以诚信交易,并与重要事实的知识,the director’s interest in the transaction.
  • 在此之前授权或批准董事会认为交易和善意后,该公司不可能得到的情况下合理的努力上或事实上不可能获得更有利的企业更有利的安排的情况下合理的调查确定安排使用的情况下合理的努力。

部5233(d)(3)的异常要求所有以下事实成立:

  • 由董事会授权的一个委员会或人与(2)第5233(d)规定的标准相一致的方式批准了这项交易。
  • 这不是合理可行到之前进入交易获得所述板的批准。
  • 董事会在混日子的信心,这两个条件的上述规定被满足之后确定,由当时在办公室的多数董事的投票批准,在其下次会议上的交易没有计算感兴趣的董事或董事的投票。

加州非营利宗教公司法第9243类似的规定,并禁止自我交易,但包括第一个附加例外:

部9243(d)(2)的异常要求:

  • 本次交易的批准或比其他董事成员真诚批准,公告披露有关交易和董事在交易中的利益的重大事实的成员之后。

合规实用技巧

如果一个非营利性公益机构正在考虑进入一个交易过程中的一个或多个董事有重大经济利益,它可能会首先寻求以满足第5233(d)的规定(2)异常。在这种情况下,板应采取以下步骤:

  1. 分享与所有董事作出一切潜在的自我交易的交易正在审议的重大事实和感兴趣的董事姓名;确保董事们不断更新的任何董事会决议批准该交易之前的任何变化。
  2. 确保所有董事明白,可能会影响交易的合法性(可能还包括联邦税法禁止私人inurement,私人利益,不同类型的自我交易和利益过度交易)的法律。
  3. 调查是否有考虑到交易的合理的替代方案,其中有没有兴趣董事。这可能涉及到定价征求来自其他厂商的信息和/或投标或实施RFP(请求换提案)的过程。如果涉及感兴趣的主管交易将耗资非营利超过可比交易不涉及董事,这将是困难的,但不一定是不可能的,证明前者的交易。在这种情况下,董事会可能会合理有兴趣的主管交易将在非营利的最佳利益,尽管由于服务质量,服务提供商的经验,更有利的非价格条款,或熟悉程度的成本增加供应商。但是,如果价格有显著,董事会应该感到很有信心,认为交易的所有其他方面弥补感兴趣主任交易成本的增加作为一个局外人的合理的初始可感知董事会不适当正是看好该交易because of a director’s financial interest. Note that Section 5233(d)(2)(D) provides that even if the board did not consider and in good faith determine that no more advantageous alternative was possible with reasonable effort under the circumstances, the 5233(d)(2) exception would still apply if其实该公司不可能得到的情况下合理的努力更有利的安排。
  4. 采取适当行动委员会批准该交易,这将需要那么在办公室过半数董事的赞成票没有计算感兴趣的董事或董事的投票,无论是在正式召开董事会会议或通过一致书面同意。
  5. 文档,在董事会的行动,董事会建立了所有事实的要求,以满足第5233(d)(2)异常。

外国公司在美国加州工作

加州总检察长采取的立场是国外非营利公司在加利福尼亚州有业务往来都受到了加州非营利公司法的规定,包括与自我交易的法律。看到外国公司和加利福尼亚州的非营利法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