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董事的注意义务一般需要在特定情况下以合理和知情的方式行事。谨慎的标准是“一个通常谨慎的人在类似的情况下会使用的谨慎”。
“类似职位”当然包括负责治理类似类型和规模的组织的职位。但是,董事不应把这个词看作是局限于同一组织中典型的董事的行为。因此,导演他或她被控违反注意义务不应该完全信任依赖参数,因为公司的其他董事都表现出相同的标准的照顾,他们通常都必须谨慎,可能没有违反义务。
保持知情(并在适当的时候提出合理的询问)是履行董事注意义务的关键。在没有独立判断这种行为是否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的情况下,以多数票或与董事有关联的另一个实体的利益进行投票,可能违反了董事的义务。对于仅仅是与一位据称在与决策相关的领域拥有专业知识的董事一起投票,也必须给予谨慎对待。虽然给予这些专家的观点足够的分量可能是审慎的,但董事在就董事会的行动作出独立决定之前,应考虑其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