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加利福尼亚州的慈善信托登记处

初始清单应由慈善和其他公共福利公司使用,该公司必须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慈善招揽前与颁发公司登记委员会的登记处。初始清单需要组织章程的副本(假设它是公司),其章程和25.00美元的初始注册费用。豁免组织律师和顾问应注意,初始清单替换了以前所需的CT-1。

根据“非营利性诚信法”,在收到资产后30天内需要初次注册。因此,如果组织收到资产以涵盖与纳入相关费用和成本,则可能需要在合并后30天内进行初始注册。因为初始清单包括要提交给登记处的文件中的章程,因为非营利组织可能需要在成立后不久就准备并通过其章程,以确保它可以满足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