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非营利组织:501(c)(3)中什么是“科学”?

IStock_000021169266XSmall

“科学”目的是《国内税收法典》(以下简称《法典》)第501(c)(3)条规定的七个豁免目的之一。然而,关于什么才算是科学目的,却很少有指导意见。《财政部条例》所指的是科学通过举例,即进行科学研究的公共利益。这可以被分解为三个部分的探究:(1)被质疑的活动是否科学?(2)是研究吗?(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没有对任何一个术语的描述性定义科学研究在守则或规例中,调查的前两部分主要取决于第1.501(c)(3)-1(d)(5)(ii)条,其中规定如下:

科学研究不包括通常作为商业或工业经营事件而进行的活动,例如材料或产品的普通测试或检查,或设备、建筑物的设计或建造等。

探究的第三部分是科学组织的组织和运作是否出于公共利益。更明确地说,该组织必须开展有益于公众而不是私人、商业或其他利益的科学研究活动。如符合下列条件,可证明公众利益:

  • 研究结果在不歧视的基础上向公众提供;或
  • 这项研究是为联邦政府或州政府机构进行的。

IRC还提供了其他几个符合科学研究资格的例子,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

  • 协助大学生的科学教育;或
  • 收集科学数据,然后公布并向公众提供;或
  • 发现一种疾病的治疗方法,或进行研究,以帮助一个社区吸引新的产业。

相比之下,一个组织可能不是组织或操作受益公众如果进行研究,通常作为一个行业或者进行研究的结果从公众完全保留,或延迟时间以外的合理必要建立所有权。

额外的资源:

IRS EO CPE文本
O. IRC 501(c)(3)下的科学研究http://www.irs.gov/pub/irs-tege/eotopico8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