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非营利:投票会员结构

术语“部件”是在加州非营利公司法(以下简称“法”)中定义的本领域的术语。Generally, a member under the Law (sometimes referred to as a “statutory member” or “voting member”) means any person who, under a provision of a corporation’s 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articles”) or bylaws, has the right to vote on (1) the election of directors, (2) the dissolution of the corporation, (3) a merger, or (4) a disposition of all or substantially all of the corporate assets; or any person identified as a member in a corporation’s articles or bylaws who has a right, under either governing document, to vote on changes to either document.

一家加州的非营利性组织不需要拥有成员。如果一个公司没有成员,否则将要求会员同意的行为,只需要董事会的批准,以及原本归属于成员的董事既得权利。

请注意,这些有投票权的成员与无投票权的“成员”不同,后者可能会以捐赠或会费作为回报,比如典型的博物馆或其他艺术或文化组织的成员身份。虽然这些无投票权的成员可以获得某些利益,如折扣或展品预览,但无投票权的成员没有投票权或法定权利,不应与有投票权的成员混淆。

投票成员的权利

一般来说,投票成员根据加州非营利性公益公司法下列权利:

  • 选举选出的董事(董事指定不必由会员批准);
  • 无理由撤换董事(但须符合指定人同意撤换指定董事的权利);
  • 填补因董事被免职而造成的职位空缺(除非附例另有明确规定);
  • 批准条款的任何修订(某些主要是部长级条款除外);
  • 修订附例;
  • 批准的章程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他们的投票或转让权的任何条款的修正;
  • 批准章程的任何修订,以改变获授权董事的数目,或由固定数目改为可变数目(包括最低及最高数目),或反之;
  • 要批准将延长任期的一个或多个董事在任期章程的任何修订;
  • 要批准,将采用,修改或废除规定用于指定董事章程的任何修订;
  • 批准章程的任何修订,以增加会员会议的法定人数;
  • 批准影响成员的代理权章程的任何修订;
  • 批准章程终止会员权利的任何修订;
  • 要批准全部或实质上全部的公司资产(而不是在公司的活动通常与正规课程)的出售,交换,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 要批准合并;
  • 修改合并协议;
  • 批准大多数种类的志愿选举清盘和解体的;
  • 查阅公司簿册及纪录,以找出与申请成员在公司的利益有关的合理理由;
  • 查阅及复制或收取会籍名单的复本(但有例外);
  • 参加提名选举董事(不适用于指定的董事);
  • 每年收到总收入达25,000元或以上的周年报告;
  • 要接收的必须与总检察长提交某些报告复印件;
  • 纪律处分程序公正,不受停学、开除处分;和
  • 起诉董事derivatively(代表公司的)违反信托义务。

企业可以提供投票权的成员有额外的权利。然而,在考虑是否提供这些成员与其他权利或权力,董事会应确定它是否不合理给予谁没有信托责任必须小心和忠诚度,使用这种权力的个人重要力量。如果会员会议的法定人数是比较低的,这也可以让一个非常小的组成员采取行动,有时接管公司(包括拆卸和更换整个董事会,并改变公司的使命)。

决定创建一个投票会员结构

虽然投票的会员可以为某些组织是有意义的,有投票权的成员增加了程序的复杂性和组织大量的合规成本显著量,并且还增加了潜在的诉讼风险,如投票权的成员一般有起诉资格的组织或起诉代组织。

以下是一些利弊,当决定你的组织是否应该有一个投票成员结构:

优点

  • 给予某些利益相关者发言权,创造民主选举程序。
  • 可协助发展市民的财政支援,并鼓励社区参与。
  • 可作为管理公司获取个人利益的创始人或董事制衡。

缺点

  • 成员拥有可强制执行的权利,这增加了重大的费用和风险,可能会分散董事和管理人员的注意力,否则可能会破坏组织的目标。
  • 可以在成员之间制造派系分歧,使作出决定和取得进展变得困难。
  • 在行政上,组织定期会议,提供某些声明,并获得同意,有时会延迟重要的企业目标,如修改章程或章程,或公司溶解。

总的来说,澄清一个组织是否需要一个有投票权的成员结构是很重要的,因为如果不清楚地描述某些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不管他们是否被称为“成员”,都可能无意中创建一个有投票权的成员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