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救济小团体 - 年期限结束

12月31日当国税局2011年6月宣布
大约有275000个豁免组织失去了他们的豁免地位
对于未能文件规定的2006年养老金保护法案的下
连续三年的年度信息报出,也为其提供了指引
寻求恢复和追溯恢复的组织
它的免税地位。如下文所述,某些小型组织有
直到2012年12月31日,申请
在比标准简单得多的程序下追溯恢复
有追溯效力的申请流程将从2013年1月1日起生效。

恢复原来的状况(即,恢复
从豁免状态因未提交文件而被撤销之日起),一个组织
一般必须:

  1. 通过豁免申请复职
    应用程序(即表1023,1024),而不管该组织是否是
    最初需要提交这样的申请(例如,组织
    通常每年总收入不超过5,000元);和
  2. 说明其未能提交文件的合理原因
    所需的年度信息返回。

为了显示合理的理由,申请人
企业必须提供的信息,例如:

  1. 一种书面陈述,阐明所有的
    支持其主张的事实合理的
    原因
    未能提交文件,包括为避免或减轻此类情况而采取的步骤
    故障;
  2. 一份书面声明中描述的保障
    该组织已实施了一项预防失败的文件
    未来;
  3. 有证据证明这些的物质方面
    语句;和
  4. 一份有日期和签名的原始声明
    由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受托人或其他授权人员作出伪证的处罚
    官方声明这些声明是真实、正确和完整的。

国税局将决定是否合理的原因所有相关事实和
情况。一般来说,忘记文件或未能跟上
组织要求不会单独构成合理的理由。该
国税局正在寻找更实质性的东西。有利因素可能包括:

  • 在错误的合理,善意的依赖
    来自美国国税局的书面信息,说明该机构不需要这样做
    提交年度信息返回;
  • 超出组织控制的事件
    使该组织无法提交年度信息申报表;
  • 组织为避免或采取的步骤
    减少失败的档案,如行动迅速和执行
    在发现未提交文件的情况下,对未来合规的保障措施;和/或
  • 组织遵守its的历史
    报告要求。

如果合理的原因没有显示,但申请
恢复被批准,恢复将只从日授予
提交申请。在免税地位这样的失误可以有这样的后果
为创造企业所得税负债和不利影响扣减
对捐助者的捐款。

对于小型组织,IRS明确提出了一个过渡方案
救济程序,使他们能够获得追溯复职无
显示合理的理由,并以$100的费用申请。这
过渡性救济提供给未能提出申请的小型组织
从2007年、2008年开始的纳税年度的年度信息申报表
2009年和(二)申请办理免税状态恢复2012年12月31日,。小企业被定义为
通常每年总收入不超过50,000元的机构
在最近结束的纳税年度。

这种过渡性救济是小大大有利
在其他方面可能难以显示合理原因的组织。为
例如,在2006年之前,组织通常只有不超过25,000美元
总收益不需要提交年度信息申报表。
因此,当《退休金保障法案》中包含了这样的新规定时
组织必须提交年度信息申报表(例如,表格990-EZ)
2006年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并使其自动生效)
撤销处罚的失败申请),这并不奇怪,许多小
各组织只是不知道法律已经改变。即使小的
组织认为,它有一个很好的机会来展示合理的原因,它可以
仍然受益于低要求的应用程序和降低用户费用
可下的过渡性救济程序。因此,小
尚未利用过渡救济的组织
最好在年底前办妥手续。

国税局撤销列表可以在网上获得和更新吗
每月。

请参阅税务局周年资料申报表及
要求这里

有关追溯恢复的更多信息
可以在国税局注意2011 - 44

关于小的过渡性救济的更多信息
组织可在国税局通知2011 - 43

更多的背景资料,国税局恢复
可通过桑迪德雅在她的文章,回来的孩子:看美国国税局的恢复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