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非政府组织管理法(中国)草案

中国的长城在金山岭段。

根据《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的一篇评论文章,中国2015年5月发布的外国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将中国会关上大门吗?),要求外国非营利组织在中国开展活动之前,必须经过中国安全警察的审查,并对界定模糊的违法行为(如颠覆国家政权、破坏民族和睦、损害国家利益等)进行处罚。无论这些违法行为是否发生在中国,这些处罚都是适用的。因此,如果这部法律通过,中国当局可以对批评中国政府或中国政策的非营利组织及其在中国运营的代理人进行处罚,即使这些批评是在美国提出的。

根据路透:

“管理外国非政府组织”的法律草案自上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以来,引发了一阵批评风暴。该草案要求外国非营利组织找到一个官方赞助商,通常是一个政府支持的机构,并给予警方广泛的自由来管理活动和资金。

在路透社(Reuters)看到的一份机密外交文件中,欧盟(eu)表示,中国正在利用该法“压制异议”。

在中国运营的美国非营利组织在中国运营时需要非常谨慎,特别是如果他们参与任何形式的人权或社会正义宣传活动。对于这样的非营利组织来说,让他们的员工和志愿者意识到他们可能面临的额外的个人风险,并尽可能地减少这些风险是特别重要的。不幸的是,这样的法律很可能会导致中国居民得到的慈善支持少得多,腐败现象明显增多。

另请参阅中国对国内外非政府组织有更多的控制权(华尔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