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的受托责任

《加州公司法典》第5210条(以下简称“法典”)规定,在受到某些限制的情况下,须经成员批准的行动:

[加利福尼亚州非营利性公益]公司的活动和事务应由董事会进行,公司权力应由董事会行使或在董事会指示下行使。董事会可以将公司活动的管理委托给任何个人、管理公司或委员会,但公司的活动和事务应在董事会的最终指导下进行管理,公司的所有权力应在董事会的最终指导下行使。

董事在履行其治理责任时须履行两项受托责任:注意义务和忠诚义务。《法典》第5231(a)条将这些职责编成法典,规定如下:

董事应当履行董事的职责,包括职责的任何委员会的成员的董事可能服务,诚信,董事等方式认为在该公司的最佳利益,这样的护理,包括合理的调查,通常作为一个谨慎的人在喜欢的位置在类似情况下会使用。

2关于“董事的受托责任

  1. 虽然这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该组织是否向个别董事表示,它将支付董事薪酬保险,但一般来说,没有要求该组织获得董事薪酬保险。当然,组织购买D&O保险可能有很强的组织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招聘和保留合格的董事。

  2. 汤姆K

    NP是否需要为其董事支付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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