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慈善”的宗旨是七个免除在第501(c)中指定的(3)的国内税收法(“准则”)的目的之一。根据财政部规定,术语慈善是在其普遍接受的法律意义上解释,包括但不限于:
- 穷人,苦恼或贫困救济;
- 宗教,教育或科学上的地位;
- 勃起或公共建筑,纪念碑,或作品的维护;和
- 减轻政府的负担的。
(见Treas。寄存器。节1.501(C)(3)-1(d)(2))。
当设计完成的上面或上市所列举的例子慈善事业的一个组织开展的促进社会福利的也可以是慈善:
- 减轻居委会的紧张关系;
- 消除偏见和歧视;
- 捍卫人权和法律保护公民权利;要么
- 打击社会恶化和青少年犯罪。
国税局也承认的501(c)(3)豁免促进健康或保护和促进环境的保护组织。
以下是推进慈善目的的活动的例子:
- 教学特定运动儿童;
- 保存和维护的利益和公众的教育历史或风景名胜区;
- 创建一个奖学金计划,惠及弱势阶层的个人;
- 通过向企业获得无法通过商业渠道资金的财政援助刺激低收入少数民族高密度的城市地区的经济发展;要么
- 提供了一般的管理咨询和管理服务,以非营利为大大低于成本。
以下是有可能的活动的实例不有资格作为慈善:
- 组织对一般成年人群的休闲体育活动;
- 保持并完全或主要维持历史或风景名胜区的私人社区的居民;
- 创建一个奖学金计划将造福弱势个体;
- 通过向基于商业标准和商业利率选择的企业提供财政援助,促进经济发展;要么
- 提供了一般的管理咨询和行政服务(没有具体涉及到的慈善活动 - 例如工资)以商业方式非营利组织和商业利率。
慈善机构的,依照本条例的理念继续发展和扩大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社会需求的变化,所以会慈善理念。随着企业的开发,以满足这些新的社会关注,慈善下的501(c)豁免(3)很可能演变为好。
一个念头在“启动非营利:什么是下的501(c)“慈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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