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税收法典第501(C)(3) - 基本知识

501(c)(3)根据501(a)条免税的组织定义为:

”公司,任何社区的胸部、基金或基金会,专门为宗教组织和运营,慈善,科学、公共安全测试,文学,或教育的目的,培养国家或国际业余体育比赛(但前提是没有活动的一部分,涉及提供运动设施或设备),为防止虐待儿童或动物,没有起作用的净收益的一部分,任何私人股东和个人的利益,没有实质性部分的活动进行宣传,或试图影响立法在分段(h)(除另有规定外),不参与,或干预(包括发布或分发的语句),任何政治运动代表(或反对)任何公职候选人。”

组织测试。该组织必须专门为501(c)(3)条所述的一项或多项豁免目的而组织。如果组织的管理文件满足某些要求,包括限制组织的目的和不可撤销地将其资产用于一个或多个豁免的目的,则组织测试被满足。

操作测试。该组织必须只能运行一个或多个(3)第501(c)规定的豁免用途。尽管这个词的使用专门,操作测试是满意的,如果操作机构主要为此类豁免目的。组织活动的“非实质性部分”可能用于非豁免的目的,例如经营不相关的业务。

没有私人Inurement。该组织的净收益的任何部分适用条款的任何私人股东或个人的利益。私人inurement学说一般使用其资产具有在该组织的活动,个人和私人权益的人的利益,禁止一个免税机构(即,一位内部人士如董事,高级职员或关键员工)。一个组织,在inurement交易接合(例如,支付不合理的赔偿内幕)可能面临其免税地位的撤销。另外,或者在替代方案中,消费税,称作中间制裁,也可以在“过剩益处交易” 501(c)中(3)之间的公共慈善机构和不合格的人员的罚款。

没有大量的游说。在一般情况下,任何组织不得如果其活动的主要部分是试图影响立法(俗称游说)符合第501(C)(3)状态。A 501(C)(3)组织可以从事一些游说,但过多的游说活动风险的免税地位的丧失。立法包括国会,任何州议会,任何地方委员会或类似的管理机构,动作相对于行为,账单,决议,或类似的物品(如任命的办公室的立法确认),或通过全民公决公众,投票表决,宪法修正案,或类似的程序。它不包括行政,司法或行政机构的行动。一个组织将被视为试图影响立法,如果它接触,或敦促公众接触,成员或立法机构的员工提出,支持或反对立法,或为目的,如果该组织主张通过或拒绝立法。组织可能,但是,涉及到自己在公共政策的问题,而活动被视为游说。例如,组织可以开展教育会议,准备和分发教育材料,或以其他方式考虑在教育方式的公共政策问题,而又不损害其免税地位。

没有竞选。第501(c)(3)条绝对禁止所有组织直接或间接参与或干预任何代表(或反对)任何竞选公职候选人的政治运动。为政治竞选基金捐款或代表本组织发表支持或反对任何公职候选人的公开立场声明(口头或书面)明显违反了这一禁令。这种违反可能导致拒绝或撤销免税地位和征收某些消费税。但请注意,某些活动或支出可视情况而定,不予禁止。例如,某些选民教育活动(包括公共论坛的演讲和出版的选民教育指南)和某些其他活动旨在鼓励人们参与选举过程(例如,选民登记和计票驱动器),如果在一个无党派的方式进行的,不构成禁止政治竞选活动。

2个思考“国内税收法典第501(C)(3) - 基本知识

  1. 帕特蒂德韦尔

    如果我们的501 C 3组织决定解散,成员们是否有机会对该决定进行投票,要求重组而不是解散,因为董事会不能和睦相处。
    谢谢。我们需要一些建议继续我们的使命。
    帕特蒂德韦尔

    • 基因高木涉

      成员是否有权利批准对非营利组织的解散公司取决于特定状态的法律和内部成员是否“成员”这样的术语在法律的意义(通常情况下,这样的法定成员投票的权利和选择部分或全部董事会成员)。请注意,一些组织(包括许多博物馆、表演艺术组织、基督教青年会)称支持者团体为“成员”,尽管他们不是拥有投票权的法定成员。这些“成员”通常对公司的重大变更(包括解散)没有批准权。

      对于加州的非营利性公益法人,法定成员有涉及到公司解散审批权限:

      公司代号6610。(a)任何公司可自愿选择停业和解散(1)经全体成员过半数批准(第5033条),或(2)经董事会和成员批准(第50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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