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组织:资源共享

在以前的文章中(“附属组织:分享员工“),我们研究了如何一个下属的501(c)(3)组织的501(c)(4)社会福利机构(或符合501(c)(6)企业联盟)可以“共享”的员工。这种隶属关系提供协调活动和共享资源,以更有效地进一步共同目标的能力。但是,正如我们所指出的,附属组织必须[...]

附属组织:员工共享

它正变得越来越普遍看到的501(c)(3)的501(c)附属组织(4)社会福利机构或符合501(c)(6)企业联盟。这种隶属关系提供协调活动和共享资源,以进一步共同目标的能力。但附属组织必须保持适当分离,以减轻对(1)负债上升的风险从一个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