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捐赠

IR-2005-1492005年12月22日,

华盛顿 - 美国国税局官员今天提醒市民,他们声称他们的捐款扣除之前,他们必须获得慈善组织的他们的车辆捐赠的书面确认。对于超过500 $扣费,要求纳税人确认连接到纳税人的回报捐赠的一年。

有效地捐献给慈善机构在2005年1月1日或之后的车辆,2004年美国就业机会创造法案规定,一般纳税人的扣除仅限于由慈善机构出售车辆的总收益。慈善机构必须在车辆销售,通知销售所得款项总额的数额的纳税人后30日内提供书面确认。

国税局了解到,问题已经出现为给慈善机构是否必须为了推销车辆在2005年谁在2005年捐赠的车辆接收扣除2005年的慈善机构并不需要在2005年一出售车辆捐助纳税人可以采取慈善捐款扣除只对一年车辆被转移到慈善机构,即使车辆没有通过慈善机构出售到以后的一年。(只有纳税人谁逐项扣减他们可以采取慈善捐款扣除。)

但是,如果纳税人已收到慈善捐款的书面确认和连接确认向回纳税人不能接受$ 500或以上的慈善捐款扣除车辆捐赠。

如果纳税人申报的捐赠年度的纳税申报表后收到书面确认,纳税人可在收到确认后,提交该年度修订的回报,要求在经修正的收益中扣除。纳税人必须确认连接到修改后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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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05-44解释了在2004年美国就业机会创造法案,其中(1)一般限制扣除汽车的实际销售价格时,由受赠人的慈善销售,并(2)通过了新的规则,需要捐助者从慈善机构得到及时确认权利要求扣除。

捐助者可以要求车辆的公平市场价值的扣除以下情况:

  • 该慈善机构作出显著干预车辆的使用,比如用它来对车轮送饭。
  • 该慈善机构作出实质性改善的车辆,即大修是显著增加其价值,而不是单纯的绘画或清洗。
  • 慈善捐赠或出售的车辆有需要的个体在显著低于市场的价格,如果转让进一步加强了在需要的交通工具,帮助一个穷人的慈善目的。

公告2005-44更特别提供了国内税收法典关于美国就业机会创造法案,增加了部分170(F)第884(12)6720中期指导。部170(F)(12)包含用于确定供体可以扣除为一个合格的车辆,其中所要求保护的值大于$ 500的慈善捐款,以及相关的实体化和信息报告要求的量的规则。上接收一个合格车辆符合第170(F)的贡献(12)和明知而贡献的虚假或欺诈确认给供体,或明知受赠人组织部分6720强加罚款未能提供的确认。第170(F)(12)和6720适用于2004年12月31日之后,作出了贡献。

美国国税局发布了新的形成1098-C,由授权人组织使用机动车辆,船和飞机,这是贡献报告的合格车辆给IRS下IRC 170(F)的贡献(12)。的形式也可以用来提供与所述贡献的同期书面确认中的供体。说明表格1098-C是可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