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信托原则

慈善信托原则规定,慈善组织接受的捐赠必须仅用于受赠公司在接受捐赠时明确声明的慈善目的,即使该公司改变其目的、转移这些资产或解散。尽管赠与人并没有明确对赠与作出任何限制,但仍施加了这种限制。因此,如果一个慈善团体改变了它的慈善目的,那么它所收到的修改前的捐赠就只能用于原来的慈善目的。修订前的赠予,如不能促进原有的慈善用途,则不得用作新慈善用途。

慈善信托原则不仅适用于慈善机构收到的捐赠,也适用于慈善机构产生的收入(如劳动所得)。该学说的这种广泛观点的理由是(i)可能无法从其他收入中分离出捐赠和捐献,而(ii)这种收入可能只来自捐赠资产所创造的“基本资本”。

慈善公司的明确声明慈善目的首先被纳入其宣称的目的其他正规表现的文章证明。洛杉矶的太平洋首页诉县,41 Cal.2d 844(1953)。它们也可以通过该公司的慈善宗旨的口头和非正规报关证明。霍尔特诉骨科医师和外科医生学院,61 Cal.2d 750(1964)。此外,这样的目的,可以从公司的主导活动和交涉税务机关(豁免申请和年度信息回报)和公众的推断。天使医院诉女王。年轻,66 Cal.App.3d。359(1977)。

例外的慈善信托理论的一般规定适用于慈善目的,已成为非法的,不可能或不实际。在这种情况下,该类似的原则要求接受礼物进一步原来的慈善目的而使用另外的慈善目的是尽可能接近原来的慈善目的。

摘自天使医院诉女王。年轻

管使用的非营利性慈善组织的资产的规则已经非常成熟:“[A] LL仅用于慈善目的设立的公司的资产必须被视为已凭借快件报关的一个慈善信托印象深刻corporation’s purposes, and notwithstanding the absence of any express declaration by those who contribute such assets as to the purpose for which the contributions are made. … It follows that … [a nonprofit corporation cannot] legally divert its assets to any purpose other than charitable purposes, and said property [is] therefore ‘irrevocably dedicated’ to exempt purposes within the meaning of the welfare exemption.” (Pacific Home v. County of Los Angeles,41校准。2D 844,852 [264 P.2d 539])。

员工的奖金和慈善信托原则

在加利福尼亚州,慈善信托原则也适用于在一个慈善组织没有在其慈善宗旨的赞助,没有任何法律义务这样做是有目的的资金分配情况。其中一个慈善组织提供奖金或退休支付的行政或其他员工没有做出这样的付款义务这类情况可能是常见的。为了使慈善组织必须灵活地提供奖金,但不运行触犯慈善信托原则的,这将是审慎的做法是考虑到在作业录取通知书奖金提前的可能性,雇佣合同或其他工作文件期间为其奖金将被奖励。

小贴士

  1. 确保您的组织是在促进您的公司章程和章程细则中的宗旨声明,而不是在这些声明之外。如果您的组织的目的声明有地域限制或过度限制的目的,考虑是否需要对其进行修改,但是要注意,较早获得的资产可能需要应用于组织的目的预先修改。
  2. 如果一个组织想要的灵活性,以支付奖金或其他形式的对以往服务的补偿,确保这是一个协议,工作邀请函,或在政策的就业时间记录。即使具体细节,如可能的奖金或基准量接受它,没有当时已知,接受奖金的可能性可以被视为诱导考虑员工被组织接受就业。这可能只要赔偿总额是公正合理的,以组织证明支付对以往服务奖金的。

其他资源

请点击这里罗伯特·卡茨文章“让慈善董事直接:为什么信托法不应遏制董事会自由裁量权过一个慈善公司的使命和无限制的资产。”80芝加哥肯特法律评论(2005年春季)。请参阅慈善信托理论的描述,701-7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