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加州慈善机构的拟议规则-评论期今天结束!

您的评论计数建议反馈意见框除非司法部今天下午5点前收到有说服力的反馈,California charities that are required to register with the Attorney General’s Registry of Charitable Trusts (most charities except religious organizations, hospitals, and schools) may be subject to the following法规和惩罚:

  • 违反加州某些非盈利法律,包括及时提交年度注册文件,每天罚款100美元(最高罚款1000美元)。- - - - - -这通常是由政府法规第12591.1(c)条授权的,但可能意味着政策的改变,以执行这样的处罚。
  •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自动暂停注册。- - - - - -这通常是由政府法规第12591.1(d)条授权的,但可能预示着政策的变化,以执行这样的制裁。
  • 连续3年未提交完整注册续期(表格RRF-1、附件和费用)的自动暂停注册。
  • 暂停注册一年,自动撤销注册。
  • 慈善信托基金登记处可能拒绝为已连续三年未缴费或未提交完整注册续期申请的慈善机构续期注册。
  • 在注册被撤销后30天内,需要提交所有慈善资产的账目。
  • 禁止所有被暂停或撤销的慈善机构在未经司法部长书面批准的情况下分发或花费任何慈善资产。
  • 在慈善机构被暂停或撤销期间,董事会成员或任何直接参与分配或花费慈善资产的人可能要承担个人责任。
  • 司法部长可以指示注册已被暂停或撤销的慈善机构将其部分或全部慈善资产分配给另一家慈善机构或分配到被冻结的银行账户。
  • 禁止在加州注册的任何慈善机构在募集资金和从事其他慈善活动方面有违法、暂停或撤销的行为。

请注意,慈善机构在注册续期时出现问题是很常见的,尤其是那些规模较小的由志愿者运营的慈善机构,其登记地址可能与志愿者领袖的地址有关,而不是由慈善机构占用的设施。

如果新规定得以通过,这类慈善机构如果登记违规,将需要暂停活动和筹款;如果被暂停或撤销,其董事会成员将承担个人责任,其资产将被迫剥离。

请将您的意见发送到:

副司法部长Scott Chan

加州司法部慈善信托基金组

金门大道455号,11000号房

旧金山,CA 94102

传真:(415)703 - 5480

电子邮件:scott.chan@doj.ca.gov

建议的规则制定行动的通知(2014年9月26日)

规例拟稿

阅读我们的对拟议规例111014的意见一起提交芭芭拉·罗森(Evans & Rosen LLP)及由Pete Manzo(总裁/行政总裁)签署加州联合公路)。
请考虑加入我们的努力与您的认可。请在评论中留下您的姓名和组织机构,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gene @ neolawgroup.com给我。
额外的支持:*

*支持我们的意见的各方包括不提供法律顾问但以其他方式服务于非营利部门的个人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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