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非营利组织治理不同于营利性组织治理

差异

无论你是非营利组织还是营利性组织的董事会成员,谨慎和忠诚的基本法律职责都是适用的,但你负责监督的内容可能会大不相同。

受托责任

一个公司的董事会,不管是非营利的还是盈利的,最终都要对公司的管理和方向负责。董事会成员(或董事)在行使其权力和履行其职责时,必须履行其对公司的关心和忠诚义务。注意义务一般要求董事在特定情况下以合理和知情的方式行事。谨慎标准通常表示为“处于类似位置的通常谨慎的人在类似情况下会使用的标准”。忠实义务一般要求董事以诚信和公司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因此,董事必须将公司的利益置于自己或他人或实体的利益之上,并在存在利益冲突或公司机会时采取适当的措施。

营利:对股东的责任

营利性组织的董事会成员在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时必须考虑股东的利益。道格拉斯·帕克律师,在他的文章中董事会对股东的受托责任笔记:

正如董事会成员对公司负有注意义务和忠诚义务一样,他们对股东也负有同样的义务,因为他们被认为是股东的受托人。

然而,重要的是要打破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神话只有尽管尊敬的学者(如我的公司法教授)引用了有影响力的案例法,但仍考虑让董事会成员加入斯蒂芬·班布里奇)声明:

商业公司的组织和运作主要是为了股东的利益。董事会的权力将被用于这个目的。”

非营利性:促进免税目的的义务

一个非营利组织的董事会成员不需要考虑股东(没有股东),但是为了实际的目的,他们应该履行他们对公司的责任,考虑公司的免税目的,符合免税资格的目的。

对于根据《国内税收法典》第501(c)(3)条获得豁免的慈善非营利组织,董事会成员必须考虑他们的行为是否主要是为了促进公司的慈善目的。公司的慈善目的(可能由公司章程、章程细则、豁免申请、年度信息申报表和其他声明中的声明决定)给a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慈善信托基金公司的资产。因此,董事会成员必须采取行动,保护这些慈善资产不被滥用和非法转移。虽然很少被强制执行,但州司法部长或美国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可能会对董事会成员滥用慈善资产的行为追究其个人责任,尤其是在过分恶劣的情况下,以及董事会成员个人因滥用慈善资产而受益的情况下(例如,自利交易、超额利益交易)。

受益公司

福利公司的董事会必须在其公司活动中追求一般公共利益,必须考虑其商业决策对公司雇员、供应商、环境和整个社会的影响。但如何平衡这些考虑与股东利益的考虑仍有待确定。

耽于幻想

治理专家露西·马库斯雄辩地描述了董事会成员(无论是非营利还是营利性)最重要的角色之一——规划未来,并使用天马行空的思维方式制定战略耽于幻想:

这是董事会展示其勇气的地方,确保他们的组织已经准备好并能够扩展其视野,努力实现更多的目标,并使自己成为强健和有弹性的企业,能够有效地应对未来的未知。

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司治理在实践中往往侧重于提高短期股东价值,降低诉讼风险,并依赖高管在这种约束下进行监督。

非营利组织的治理也倾向于关注短期问题,但原因各不相同:

  • 有限的资源和创造即时影响的愿望
  • 缺乏对董事会的培训、促进和投资以从事这种思考
  • 有限地强调征聘愿意和有能力从事这种思考的董事会成员

在采取行动以最好地推进非营利组织的慈善目的时,董事会成员应该考虑代际公平。如何将慈善资源最好地用于造福于那些急需帮助的人,以及那些非营利性组织未来的预期受益人?在为未来投资时,会有困难的权衡,但如果董事会不这样做,公司生存和相关性的可能性就会受到威胁。这类投资的形式有很多例子:

  • 捐赠基金
  • 技术的改进
  • 影响评估
  • 员工、志愿者和董事会培训
  • 公平的薪酬
  • 高管招聘和继任规划
  • 合作

非营利组织董事会成员应该认识到与非营利组织治理相关的独特考虑。没有所有者的责任,非营利组织的董事会必须要求并建立强有力的自我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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