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第三类支持组织

国税局:

“有些营办商鼓励个人成立及营办第509(a)(3)条[第III类SOs]所述的支援组织,以达致个人利益。”有各种各样的滥用方法,但一个共同的主题是“慈善”捐赠数额的支持组织,并返回捐赠数额的捐赠人,往往以贷款的形式。为掩饰滥用,可以通过发起人控制的一个或者多个中介组织进行交易。”——摘自”第509(a)(3)款支助组织“在国税局网站上。

参议院财政委员会

“消除第三类支助组织。这是一个严重滥用的领域。捐赠人建议的资金可以有效地替代为这些组织的合法目的服务。”——摘自员工讨论草案由参议院财政委员会公布(p.2)。

非营利部门小组向国会提出的建议:

“第三类支援机构为慈善机构增加价值,是其他类型的机构所不能及不应取代的。”为了遏制这些组织的滥用,国会应制定最低分配要求,禁止向捐助者或任何有关方面支付款项或为其利益支付款项,并制定规则,提高受支助组织在管理第三类组织方面的发言权。第三类支持组织不得支持超过五个有资格的实体,也不得支持由捐赠人或关联方控制的任何组织。在申请认可为501(c)(3)类组织时,以及在提交年度表格990申报表时,须向其支持的组织提供某些文件,并确认其同意。每一个支持组织都应在其表格990上注明它是作为第I类、第II类或第III类支持组织而运作。”– Excerpted from加强慈善组织的透明度、治理和问责制——向国会和非营利部门提交的最终报告, 2005年6月(另见第45-48页)。

基金委员会的建议:电竞比分

  • 不废除第III类支援机构("SOs")
  • 规定新类别III SOs须向获资助机构索取一份声明,证明获资助机构已同意以该声明命名,并说明每一个获资助机构将会获得的资助
  • 规定第III类SOs须向可持续发展署索取一份声明,证明每年的支援水平,并连同索偿书表格990一并提交
  • 要求国税局出具收入过程提出指导类型III SOs如何证实与SD的关系,或者替代,年度会计提供的支持或不支持的原因是SD和美国国税局990作为形式的一部分
  • 规定税务局发出收入申报程序,列明税务局可藉此通知税务局撤回其同意成为税务局局长的申请
  • 从III类SO向创始人或任何其他“不符合资格的人”提供的Bar贷款

——见“基金会理事会的主要建议对捐助者建议基金和支持组织的评论电竞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