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人数-最佳做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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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律师的回答是,一家非营利公司应该有多少董事,“这要看情况。”非盈利部门的专家小组总结报告《国会与非营利部门》(2005)指出,“董事会的理想规模取决于许多因素,如组织的年龄、其使命和活动的性质和地理范围,以及其资金需求。””I would add that the ideal size may also be influenced by the size of the organization, its tax-exempt classification (e.g., public charity, private foundation), its life cycle stage, its culture, its staffing, its ability to recruit directors who are willing and prepared to meet their fiduciary responsibilities, the board’s expected duties and functions, the importance of diversity (in identity, values, and perspectives), and the desired committee structures and activities. Clearly, one size does not fit all.

一个2004讨论草案由参议院财政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准备的非盈利性改革提议:“董事会应由不少于3名成员和不多于15名成员组成。””While this proposal was met with wide and deserved criticism, and it would be completely inappropriate as a universal requirement, it may provide helpful guidance to a great majority of nonprofits and a starting point for a discussion about an appropriate minimum and maximum number of directors of a particular organization.

最少董事人数。州法律可以规定董事的最低人数。的修订后的示范公益组织法(1987年)全部或在由23个州修饰的形式通过,设置在三个的最小数目。一些州,包括加利福尼亚州,只需要一名董事。然而,国税局可以提出拒绝,如果一个组织设置了根据第501(C)的豁免申请(3)它有只有一名董事(或唯一的两名董事,谁是相互关联的)基于私人利益的说法。见,例如,PLR 200736037

非营利部门的专家小组建议,慈善机构的董事会至少要有三名法定董事,他们指出,“三名成员可以考虑治理问题,在可能的利益冲突和自我交易等问题上有更多多样性的思考。”“BBB明智的给予联盟,在其慈善责任标准,建议至少有五名董事。

我同意该委员会的建议,即修改联邦法律,以规定至少有三名董事的情况下,才有资格获得可扣除的慈善捐款(除非有某些非常有限的例外情况)。我也认为5个导演通常比3个好,其他条件都相同。但在一个由三名表现出色的董事组成的董事会中,再增加两名表现不佳的董事,将是不明智的。考虑到对许多非营利组织来说,招募合适的董事是一项重大挑战,因此几乎没有人愿意将法律规定的董事最低人数提高到3人以上,也就不足为奇了。

董事的最大人数。设置董事的最大数量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一个不恰当的立法。如果所有董事均履行其受托责任,并为组织提供价值,有可能是没有必要基于一些任意最佳实践最大限度地减少其数量。在另一方面,从实践的角度来看,如果公司有这么多导演,个别董事有理由相信,他们没有机会有意义地参与讨论,审议,决策,组织有太多的导演。

面板上的非营利部门指出,“[1] lthough较大的电路板可以确保广泛的视角和专业知识,一个非常大的板可能会变得笨重,最终委托太多责任,执行委员会或允许一小群董事会成员行使实际的控制权“。非活动的董事,更感兴趣的隶属关系比治理,可能会从一个核心小组的积极参与免费乘车,但是这是不理想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非常大的板在最近的像美国红十字会,联合之路,和大自然保护协会组织的高调治理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所有董事会成员都应出席绝大多数的董事会会议,并应在表决前有机会就每一个关键问题发表意见。不活跃的董事会成员应该被解雇。因为从政治上和个人角度来说,将个人从董事会中移除是非常困难的,我倾向于对预定数量的连续缺席会议进行自动移除,但要遵守可原谅缺席的条款和节约条款。,是一项规定,使董事会得以免除缺席董事自动离职的责任)。

基金会理事会的一份报告,电竞比分争论:你的董事会的最佳规模是多少?(2006年1月),详细介绍了大型电路板的一些优点和缺点。

优点:

  • 大数允许多样性和包容更多的机会。
  • 更多的席位允许纳入法律和财务顾问,社会贤达和资金方面的专家。
  • 工作可以在小组之间共享;更多的人可以加入委员会。
  • 因为有更多的人有更多的连接电路板筹款可能会更容易。
  • 更多的董事会成员有助于在领导层变动时保持机构记忆。

缺点:

  • 成员可能会感到个人责任更少,对工作的所有权更少。
  • 大集团可能会妨碍沟通和互动讨论。
  • 小集团或核心基团可以形成,恶化板凝聚力。
  • 有些声音可能听不到。
  • 大板可能无法给所有成员,这可能会导致冷漠和丧失兴趣参与。
  • 会议是赛程更加困难;更多的工作人员需要时间来协调董事会的职能。

奇数董事。许多非营利组织选择有为了引起的票数相等避免死锁奇数董事。但是,如果一个董事缺席或弃权票投上一票(例如,由于利益冲突的),有可能将无法避免董事投票的偶数和死锁的可能性。

治理。董事会的职责是管理这个组织。如果组织寻求更多的个人来帮助筹款和/或其他任务,它可以创建顾问委员会,荣誉委员会,荣誉委员会,和特别(非董事会)委员会或工作组。虽然如果不被选为董事,主要捐赠者可能会更少参与,也不太可能提供或利用大量捐款,但组织应该找到其他方式来承认他们的贡献。这些人可能会被授予令人印象深刻的头衔和某些受董事会监督的有限权力。如果他们无意积极参与组织的治理,这应该在一份书面的工作描述中阐明,他们不应该是董事。时期。

另请参见董事的100人组成的董事会的帖子

6个思考“董事人数-最佳做法是什么?

  1. 卡洛琳Mohai

    我参加了,供应寄养儿童QUISI政府单位“朋友”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一直在努力在第13年的历史存在,由于缺乏成员出席。由于它的主要功能似乎是接受并代表本单位支票存款,我的想法是,这应该是一个非常小的板。有迹象表明,大约$ 5000到单位每年捐赠大约3个社区组织。在花费金钱的部分挑战是孩子的少数(约45名儿童左右的学龄期),他们来和单位的监督下去。你有什么想法什么类型局这个单位应该有多少成员将是最好的?

    • 基因高木

      董事会成员的适当数量是特定于组织的。也许使用一般的经验法则是确保数量并不像失去如此之低的多样性的知识,经验,技术,和角度组织的领导人将合理的欲望和不那么高,包括董事会成员不出现会议,不适当履行其受托责任,和/或不能充分参与组织的治理,因为没有足够的机会让每个董事会成员在每个问题上作出重大贡献。

  2. 基因高木

    Diane,你的问题既取决于非营利组织成立时所在州的公司法,也取决于非营利组织的内部治理规则(通常在章程和细则中)。通常情况下,一个非营利组织的董事会只要能达到法定人数的要求,即使有职位空缺也能采取行动。但董事会成员有义务以合理的方式填补空缺或修改最低董事人数。

  3. 黛安·霍夫曼

    我是一个非营利性治理主席。我们的章程指定15名董事的最低数量。如果董事会成员低于最低下方,可以在板仍然采取行动(投票)?

  4. 不能均匀地准确,cc的密度。但好点板大小可以通过上市融资和政府合同的影响。

  5. 佳能复印机

    一个不以营利公司将能够用最少一名董事的工作。如果公开发行的公司发行债务,但是,将需要对董事会至少三名董事。该公司的章程将需要确定在此期间,董事可以担任办公室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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