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比特:科学目的和科学研究

在科学组织的背景下,美国国税局指出,不相关的企业所得税(UBIT)问题通常发生在两种情况下:(1)从事各种项目的科研机构(SRO)或(2)从事研究的免税非SRO。“科学目的”和“科学研究”是501(c)(3)免税科学组织管理文件中常见的短语。然而,这些术语在IRS眼中可能有不同的含义,并且对于UBIT有重要的影响。

研究

“科学的目的”

对于科学组织来说,第一个障碍是符合501(c)(3)免税科学目的组织的资格。“一个SRO”(即。,engaging primarily in scientific research) is one example of a 501(c)(3) tax-exempt scientific purpose organization. Non-SRO examples provided by the IRS include “medical research projects of hospitals and the ongoing research programs of major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See also Washington Research Foundation v. C.I.R., T.C. Memo 1985-570, decided on November 21, 1985 (recognizing that an organization could qualify as “scientific” under 501(c)(3) for promoting scientific research).

“科学研究”UBIT调查

从事科学研究的组织,只要是“以公众利益为目的的科学研究”,就可以被认定为501(c)(3)项下的免税SRO。这个指导不是很有用,因为美国国税局没有为我们提供一个明确的允许“科学研究”的定义。相反,美国国税局提供了一个简化的三部分测试。只有这三个部分都得到肯定的回答,研究才能成为501(c)(3)项下的免税SRO活动:

1.被质疑的活动是否科学?

《国内税收法典》(IRC)对“科学”一词没有严格的定义。在IRC中理解术语“科学的”首先要从词典定义开始,但这并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参见印度理工学院诉美国, No. 655-80T(1985年10月15日)。此外,为了定义“科学”,硬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没有区别。见Rev. Rul. 65-50, 1965-1 C.B. 231。

2.它是研究吗?

在IRC中也没有关于“研究”的严格定义。它通常不包括“通常作为商业或工业操作事件进行的一种类型的活动,例如,材料或产品的普通测试或检验,或设备、建筑物的设计或建造等。”见Treas。Reg。1.501 (c) (3) 1 (d) (5) (ii)。这一点也不清楚,各种税收裁决和法院都对这一指南的解释进行了辩论。

3.这符合公众利益吗?

如果下列情况符合公众利益,则认为进行科学研究是为了公众利益:(a)在不歧视的基础上向公众提供研究结果;(b)研究是为美国或其任何机构或机构,或为其州或政治分支机构进行的;或(c)研究是为了造福公众。海藻糖酶。Reg。1.501 (c) (3) 1 (d) (5) (iii)。美国国税局指出,大多数争论发生在“直接造福公众”的定义上,而不仅仅是国税局的例子,比如寻找疾病的治疗方法,或者通过吸引新产业来帮助社区或地理区域。看到海藻糖酶。Reg。1.501 (c) (3) 1 (d) (5) (3) (c)。

然而,有一点是明确的,如果有以下情况,SRO将不符合501(c)(3)科学组织的资格:(a)这样的组织将执行研究只对人(直接或间接)其创造者和不节中描述的501 (c)(3)或(b)这样的组织保留(直接或间接)的所有权或控制一个多脆弱的部分专利,版权,流程,或从其研究造成的公式,不让这样的专利,版权,流程或公式向公众开放。海藻糖酶。Reg。1.501 (c) (3) 1 (d) (5) (iv)。

一般UBIT调查

一般来说,从实质上有助于组织免税目的的活动中获得的收入不受UBIT的约束。看到IRC 513 (a)。

一个免税的SRO的大部分活动将有可能被定义为“公共利益的科学研究”,但这并不是一个自动得出的结论。如果该研究不符合“公共利益科学研究”的要求,则该活动应接受UBIT的一般调查。这是相同的调查,一个免税,非sro是为其研究活动的主题。一般的UBIT调查是:(1)该活动是否与组织的豁免目的的实现无关;(二)是贸易还是商业;(三)是否定期进行。如果所有三个元素都得到了肯定的回答,UBIT通常适用。

排除UBIT

对于SRO和非SRO免税组织,在IRC 512(b)(7)、(8)和(9)中有三个除外条款将保护以下内容不受UBIT的影响:

•所有来自为政府实体进行的研究的收入。,the United States, or any of its agencies or instrumentalities, or any State or political subdivision thereof – regardless of whether the research activities further an exempt purpose. IRC 512(b)(7).

•所有来自学院、大学或医院进行的研究的收入,无论该研究活动是否促进了该组织的豁免目的。IRC 512 (b) (8)。

•所有来自主要用于基础研究而非应用研究的组织的研究的收入。研究结果必须向公众免费开放。IRC 512 (b) (9)。

美国国税局对科学组织的解释是有效的在这里

美国国税局在“研究收入”部分提供了关于科学研究和UBIT的额外指导国内税收手册

有关SROs的更详细解释和示例,请参阅IRS出版物“IRC 501(c)(3)下的科学研究”在这里

关于UBIT的一般解释可以在之前的文章中找到,”埃文斯和罗森公司对不相关的企业所得税".

——艾米丽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