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机构是否应该受到保护,免受欺诈性的转让法的钳制?——《非营利季刊》

我最近为非营利组织的季度破产受托人收回通过庞氏骗局获得的腐败资金所作慈善捐款的能力。对慈善和宗教组织的这些捐款的追回通常通过法律行动来实现,根据联邦或州欺诈性转让法,通常被称为追回诉讼。许多州与联邦法律在撤销这些缴款的回顾时期(即撤销缴款的回顾时期)不同。,时效期间)。联邦法律规定了两年的诉讼时效,而许多州规定了四到五年的时效。

这个问题的核心是腐败资金的无辜接受者和庞氏骗局的无辜受害者之间的竞争困难和损失。最后,没有简单的答案。明尼苏达州最近经历了这样的政策辩论,它颁布了一项法律,将适用于州法律的慈善和宗教组织的诉讼时效从6年缩短为2年。正如我在文章中所讨论的:

从政策辩论的角度来看,庞氏骗局的后果可能特别难以忍受。明尼苏达州不仅因为颁布了新的追回法而成为头条新闻,还因为它可能对明尼苏达州商人汤姆·佩特斯(Tom Petters)精心策划的36.5亿美元庞氏骗局(Ponzi scheme)造成的影响而在颁布该法之前引发的激烈辩论而成为头条新闻。虽然追回适合在这种情况下提出法案的颁布之前,明尼苏达法令规定,它将追溯适用于追回适合目前决定条款,道格•凯利的破产受托人培特房地产,估计会导致只有一半的4.45亿美元他寻求可恢复。

这项法律得到了一些团体的大力支持,比如明尼苏达州非营利理事会,他们解释说,“用于慈善目的的资金是基于特定的项目目标而提供的,而且通常与特定时间段的支出相关联。”事后再收回这些资源是不合理的,会使非营利组织陷入严重的财务困境。然而,非营利组织的胜利是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的。正如美国明尼苏达州检察官在Petters一案的宣判阶段所描述的那样,“无辜的人们受到了精神创伤。生活被毁了。辛勤工作、品行端正的人们失去了毕生的积蓄。被告犯罪行为的受害者很多,包括老年人、体弱多病者,甚至残疾人。”

(尾注省略。)

在这篇文章的评论部分,NPQ有兴趣听听你对慈善机构是否应该受到更多保护以避免追回诉讼的看法。慈善机构是否应该受到保护,免受欺诈性的转让法的钳制?”

Logo-google